我住在實驗中學旁玉榮日雜商店,因2005年人民東路延伸,已經(jīng)處理妥善的拆遷戶要在我家門前重新建房,本人也是2005年人民東路延伸拆遷戶39家之一,由于政府2010年追加改建長寧路持有530平方米的準建證的我一直等待續(xù)建,門前齊得水建房我不反對,政府補償貧民也是好事,于是我觀察到,一是長寧路口可建設(shè),認為政府放棄了長寧路規(guī)劃,二是聽社區(qū)干部說鯉魚花園的負責人跑了,三是實驗中學開了后門學生可以從后門自由進出。綜上所述信息分析,就向上級政府反映齊得水前面做屋,我在后面也要做。 今天下午我去了一趟玉龍社區(qū),見到了社區(qū)負責人齊方明,齊方明直截了當?shù)卣f是我在告齊得水并不斷地煽動齊得水于政府對抗,制造社會矛盾,分述如下: 一、齊方明公開叫囂說齊得水家賠少了600平方米,只賠100多萬元。我聽了直搖頭,這那里像基層領(lǐng)導說的話,黨員干部要為國家政府分憂解難,政府與民眾之間的矛盾齊方明卻煽動所轄區(qū)居民進行對抗。有違與基層干部職責, 二、 我與齊方明對話中,齊方明硬是說我告了齊得水家建房之事,我真的不會告他我只是希望借他的光,在他建房的同時我也要建房。而齊方明就鼓動齊得水夫婦賴在我家長住不走,作為一個基層領(lǐng)導肩負著黨員的干部的職責,制造民與民之間的矛盾,制造民間爭論,真是不應該呀。 三、齊方明還說齊得水的地基自建房于我不相干,我講是與我不相干(石隊長說是國家的)齊得水要自建,與任何人都不相干,實際真是這樣的嗎?基層干部不遵守地方法律法規(guī),不遵守城市建設(shè)規(guī)劃,這也是一個從基層領(lǐng)導口中說出來的話? 四、齊方明鼓動齊得水在已被拆遷過的地方,堆放破磚,破瓦,橫七豎八,破壞了宿松縣人民政府的市容形象,對抗政府美化家園的行為,制造社會輿論,給政府添加麻煩, 五、齊方明還說齊得水已賠償過的位置政府再貼50萬都不同意,要在已拆遷的土地上重建,重新要政府賠償幾百萬元,作為一個基層干部就是要對國家負責,對黨負責,這種行為違反了黨性,違反了組織原則。有這樣的基層社區(qū)黨員刁干,何愁國家不難,民眾不噪,國之不安。 六、齊方明放蕩行為,為黨國不恥的行為將會引發(fā)我與政府之間的上訪和爭訟,是百姓與地方政府之間的矛盾激化的導火線。 七、我與齊方明交談中我說要學習你們社區(qū)的齊得水,去上訪收益就更大,齊方明說你去上訪,我就派人去把你關(guān)起來,我不是齊方明社區(qū)居民也不知道宿松縣政府給了他如此大的權(quán)力,只怕是地頭蛇的火焰蓋過了縣長和縣委書記,此人真的不可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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