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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祥服飾(宿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祥公司)是一家由安徽省宿松縣招商引資的外商企業(yè)。2011年5月底,三祥公司廠房、宿舍樓及附屬工程等建設工程由宿松縣五里建筑安裝有限責任公司中標承建。在2012年2月18日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卻頻頻發(fā)現(xiàn)在很多地方存在著嚴重的質量問題,尤為嚴重的是,施工方偷工減料、以次充好,違規(guī)操作,將圖紙設計中規(guī)定用直徑2.5mm的電線擅自變更為直徑1.5mm的電線(該1.5mm電線后經權威部門鑒定為質量不合格產品),導致2013年11月12日廠房電線起火……' q* T# o8 [% e$ \% c+ k1 X
2013年11月21日,三祥公司依法向宿松縣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宿松縣五里建司及其工程承包商孫水平對承建的三祥公司廠房、宿舍樓及其附屬工程履行維修義務。$ [, H! ?- b; G: [4 d |+ i
2014年元月16日,宿松縣法院下達民事判決書,駁回三祥公司全部訴訟請求,支持被告孫水平的全部訴求。獲悉判決結果后,三祥公司全廠干部、員工都義憤填膺(全員踴躍在請愿書上簽名),堅決表示不服從!宿松縣法院作出這一顛倒事實黑白的枉法判決,明顯侵害了外商投資企業(yè)的合法權益。+ x5 B' m- Z0 t, g9 e7 u
第一、國家公務員(無有效證件)非法從事民事代理,嚴重違反司法規(guī)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1l條第l款規(guī)定公務員不得兼任執(zhí)業(yè)律師相違背。
/ J3 Y a" n! X. x8 N被告方代理人芮松現(xiàn)任職于宿松縣檔案局,系國家公務員。按照我國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公務員不能代理民事訴訟(更何況芮松沒有律師執(zhí)業(yè)證)。一審開庭時,三祥公司律師鄭重地指出了這一嚴重違法問題,然而一審法官無視法律規(guī)定,不予采納這一合法要求。
: ^2 S# U1 W) i* S" g 第二、案件標的金額巨大(達120余萬元),法院暗箱操作,用簡易程序代替普通程序審理(一人獨審),屬嚴重違法行為!" d. [4 Q" D( [: m# i
此案在審理過程中,被告方承包商孫水平在明知廠建工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情況下,違背事實,倒打一耙,向宿松縣法院提起反訴,要求三祥服飾公司支付工程質保金62萬元。由此,本案爭議標額120余萬元(本訴加反訴),僅反訴就達62萬元,數(shù)額巨大,雙方分歧激烈。本訴雖然事實清楚,但被告方卻不認可,雙方爭議大,故依法只能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方顯公平、公正。一審法官刻意用簡易程序(可以由一人獨審),這種無視法律規(guī)定、枉法審理的做法,會讓人想到這背后究竟有多少利益交易、以權謀私?!
! M7 I" I6 W% K2 ~* g! j2014年4月30日,宿松縣檢察院向宿松縣法院致函《檢察建議書》,認為三祥公司控訴宿松縣五里建司和其項目經理孫水平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有新的證據(jù)足以推翻原審判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一項規(guī)定的應當再審情形,建議宿松縣法院須加強對案件適用審判程序的重視,嚴格按照規(guī)定審理案件。按照法律規(guī)定,宿松縣法院必須將縣檢察院要求再審的司法建議書隨卷宗送到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然而,宿松縣法院知法枉法,暗箱操作,沒有將縣檢察院的《檢察建議書》上報到市中級人民法院,從而直接導致了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一審案卷基礎上審理,作出駁回三祥公司再審申請的裁定。
9 U4 I: b$ x& E1 m9 P$ O 第三、宿松縣法院顛倒黑白,無視鐵一樣的事實(由不合格的廠區(qū)照明電線所引發(fā)的火災事故)枉法裁判,與以習近平總書記為首的黨中央所提倡的司法公平正義的大環(huán)境對著干,逆歷史潮流而行。
( N; r+ n# L4 d i+ s- F9 e4 {1 e* u一審庭審中,三祥公司律師熊小東向法院提供了工程設計圖紙要求使用2.5mm的電線而孫水平卻偷工減料私自采用1.5mm電線替代的證據(jù),且有目擊電線起火的第一現(xiàn)場證人吳春蓮出庭作證。但法院判決并未采信證人證詞和原告方提供的物證,恰恰相反,被告孫水平明顯違背法律的要求卻得到了審判員彭旺鴻(一人獨審)的全部支持。宿松縣法院居然不經調查核實,一味地偏袒被告人,作出“收取”(起火電線)程序不合法之認定。本案開庭前,被告孫水平的委托代理人芮松同三祥公司委托律師交涉協(xié)商,承認三祥公司提出的質量問題,并商定好由承辦法官彭旺鴻帶頭,雙方到工廠實地勘察確認。然而,就在法官組織到現(xiàn)場去的前夕,孫水平突然變卦說有事不去了,導致最終未對明顯的肉眼能見的質量問題予以堪察確認。由于庭前被告方的委托代理人芮松對三祥公司提出的工程質量問題已自認,庭審期間卻又違背做人的誠信原則,采取訴訟欺騙的手段出爾反爾,宿松縣法院也未對涉案工程質量究竟是否存在問題作實質性的認定,就草率作出判決,而判決既不客觀又不公正,三祥公司的合法訴求沒有得到支持,反倒支持了被申請人的非法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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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前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所提倡的司法公平正義的大環(huán)境下,宿松縣法院竟然還敢如此膽大妄為,知法枉法,冒天下三祥服飾(宿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祥公司)是一家由安徽省宿松縣招商引資的外商企業(yè)。2011年5月底,三祥公司廠房、宿舍樓及附屬工程等建設工程由宿松縣五里建筑安裝有限責任公司中標承建。在2012年2月18日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卻頻頻發(fā)現(xiàn)在很多地方存在著嚴重的質量問題,尤為嚴重的是,施工方偷工減料、以次充好,違規(guī)操作,將圖紙設計中規(guī)定用直徑2.5mm的電線擅自變更為直徑1.5mm的電線(該1.5mm電線后經權威部門鑒定為質量不合格產品),導致2013年11月12日廠房電線起火……
7 ?' V6 w8 B7 r* V" L4 w# g2013年11月21日,三祥公司依法向宿松縣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宿松縣五里建司及其工程承包商孫水平對承建的三祥公司廠房、宿舍樓及其附屬工程履行維修義務。( a) C1 p& S! y
2014年元月16日,宿松縣法院下達民事判決書,駁回三祥公司全部訴訟請求,支持被告孫水平的全部訴求。獲悉判決結果后,三祥公司全廠干部、員工都義憤填膺(全員踴躍在請愿書上簽名),堅決表示不服從!宿松縣法院作出這一顛倒事實黑白的枉法判決,明顯侵害了外商投資企業(yè)的合法權益。* x" k8 W+ U" H, Z
第一、國家公務員(無有效證件)非法從事民事代理,嚴重違反司法規(guī)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1l條第l款規(guī)定公務員不得兼任執(zhí)業(yè)律師相違背。
5 x! x# u r( l1 r4 y9 l: C# R被告方代理人芮松現(xiàn)任職于宿松縣檔案局,系國家公務員。按照我國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公務員不能代理民事訴訟(更何況芮松沒有律師執(zhí)業(yè)證)。一審開庭時,三祥公司律師鄭重地指出了這一嚴重違法問題,然而一審法官無視法律規(guī)定,不予采納這一合法要求。& H$ x" W7 K. W7 l
第二、案件標的金額巨大(達120余萬元),法院暗箱操作,用簡易程序代替普通程序審理(一人獨審),屬嚴重違法行為!/ F2 W/ d1 @! Q- N# t0 {) z7 H, \
此案在審理過程中,被告方承包商孫水平在明知廠建工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情況下,違背事實,倒打一耙,向宿松縣法院提起反訴,要求三祥服飾公司支付工程質保金62萬元。由此,本案爭議標額120余萬元(本訴加反訴),僅反訴就達62萬元,數(shù)額巨大,雙方分歧激烈。本訴雖然事實清楚,但被告方卻不認可,雙方爭議大,故依法只能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方顯公平、公正。一審法官刻意用簡易程序(可以由一人獨審),這種無視法律規(guī)定、枉法審理的做法,會讓人想到這背后究竟有多少利益交易、以權謀私?!
: g. y9 R2 Q' _$ h* m) O2014年4月30日,宿松縣檢察院向宿松縣法院致函《檢察建議書》,認為三祥公司控訴宿松縣五里建司和其項目經理孫水平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有新的證據(jù)足以推翻原審判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一項規(guī)定的應當再審情形,建議宿松縣法院須加強對案件適用審判程序的重視,嚴格按照規(guī)定審理案件。按照法律規(guī)定,宿松縣法院必須將縣檢察院要求再審的司法建議書隨卷宗送到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然而,宿松縣法院知法枉法,暗箱操作,沒有將縣檢察院的《檢察建議書》上報到市中級人民法院,從而直接導致了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一審案卷基礎上審理,作出駁回三祥公司再審申請的裁定。
" N2 \. I5 y) C( a: @- w% g. C 第三、宿松縣法院顛倒黑白,無視鐵一樣的事實(由不合格的廠區(qū)照明電線所引發(fā)的火災事故)枉法裁判,與以習近平總書記為首的黨中央所提倡的司法公平正義的大環(huán)境對著干,逆歷史潮流而行。+ L3 \9 u5 d0 C5 f0 u
一審庭審中,三祥公司律師熊小東向法院提供了工程設計圖紙要求使用2.5mm的電線而孫水平卻偷工減料私自采用1.5mm電線替代的證據(jù),且有目擊電線起火的第一現(xiàn)場證人吳春蓮出庭作證。但法院判決并未采信證人證詞和原告方提供的物證,恰恰相反,被告孫水平明顯違背法律的要求卻得到了審判員彭旺鴻(一人獨審)的全部支持。宿松縣法院居然不經調查核實,一味地偏袒被告人,作出“收取”(起火電線)程序不合法之認定。本案開庭前,被告孫水平的委托代理人芮松同三祥公司委托律師交涉協(xié)商,承認三祥公司提出的質量問題,并商定好由承辦法官彭旺鴻帶頭,雙方到工廠實地勘察確認。然而,就在法官組織到現(xiàn)場去的前夕,孫水平突然變卦說有事不去了,導致最終未對明顯的肉眼能見的質量問題予以堪察確認。由于庭前被告方的委托代理人芮松對三祥公司提出的工程質量問題已自認,庭審期間卻又違背做人的誠信原則,采取訴訟欺騙的手段出爾反爾,宿松縣法院也未對涉案工程質量究竟是否存在問題作實質性的認定,就草率作出判決,而判決既不客觀又不公正,三祥公司的合法訴求沒有得到支持,反倒支持了被申請人的非法提議。
" ?5 P6 B1 R0 @; Z0 H# }3 s# `* b" X8 W, N4 ?4 J' ~- m. ~# j ~" q) _2 C: j
在當前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所提倡的司法公平正義的大環(huán)境下,宿松縣法院竟然還敢如此膽大妄為,知法枉法,冒天下之大不韙,作出有違司法公平正義的審判,這背后明顯存在著目無法紀、偏袒被告、以權謀私的陰暗勾當。眼下,全國上下正在打“老虎”拍“蒼蠅”,懲處腐敗的主旋律蔚然成風,我們有理由相信,歪風必將得到滌蕩,正氣必將得以弘揚,宿松縣法院那幫違法違紀人員終將會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和黨紀政紀處分! (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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