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男,現年44歲, 90年代初下海經商,2006年在宿松開辦了一家頁巖磚廠,經過他和妻子精心打理,頁巖磚廠辦的紅紅火火,自己的口袋也日漸豐滿起來。唯一的女兒也上了大學,家庭可謂是幸福美滿,富足安樂。然而這樣的生活并沒有給張某帶來滿足感,總覺得生活缺少色彩,平淡無奇。由于生意上了正軌,閑來無事張某從電視上看到許多有錢人找小三,玩一夜情,總想著自己那一天也能碰上這樣的“美事”。 4月12日下午3點多鐘,下著大雨,張某開著自己的皮卡車從廠里回宿松縣城,在路上看見了正在路邊避雨的小英獨自一人在公汽站臺上。閑著沒事的張某將車停下來想和小英搭訕,得知小英是一中學初一學生,離家出走來到此地。張某覺得小英看起來年紀小,應該很好騙的樣子,便讓小英上車避雨,并答應送其回家,又餓又冷、身無分文的小英以為遇上了好心人,便上了張某的車。由于天氣寒冷,上車后不久,小英便昏昏睡去,見小英睡著,張某調轉車頭,將車駛往黃梅方向,并停在黃梅境內路邊,對小英動手動腳,欲行不軌,遭到了小英的拒絕。不甘心的張某又謊稱帶小英帶黃梅縣去逛一逛就回,徑直將小英載到了黃梅縣城,隨后,張某來到黃梅汽車站附近一家酒店開了間鐘點房,假意讓小英休息,并換一下被雨淋濕的衣服。誰知到了房間門口,張某獸性大發(fā)強行將小英拉近房間,將小英強奸。事后,小英借口衣服弄臟了,讓張某買衣服,并趁張某下樓幫其買衣物逃離了酒店。 下午5時許,小英坐在黃梅縣汽車售票廳凳子上哭泣,正在站上班的王先生發(fā)現這一情況后立即走上前去詢問情況,女孩邊哭邊告訴王先生,她是宿松人,當天下午,他被一個陌生男子以送她回家為名,騙到黃梅縣汽車站附近的一家賓館里,后來她趁陌生人不注意偷偷跑了出來。見此情況,好心的王先生立即這名少女安排在辦公室休息,并迅速打電話報警。 接到報警的黃梅縣公安局刑偵城區(qū)中隊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將小女孩接到中隊進一步了解情況。經過了解,民警得知小女孩名叫小英,今年十三歲,是宿松縣一中學的學生。在辦公室里,女孩只是不停的哭泣,面對民警的詳細詢問欲言又止,感覺到有隱情的辦案民警一邊安慰開導女孩,一邊迅速聯系了女孩的父母。經過民警的開導,在其父母的配合下,小女孩終于向民警道出了實情。原來當天小英因為與家人鬧矛盾離家出走,當天下午2點多鐘,由于下起了大雨,獨自一人的小英來到宿松縣山水公園公交站臺避雨,結果一個陌生人以開車送她回家為名將其騙至黃梅縣車站邊一家賓館強行將其奸污。案情重大,黃梅警方立即組織專班對案件進行偵查。 根據小英提供的線索,辦案民警立即通過賓館視頻和城區(qū)密布的天網視頻查清了犯罪嫌疑人所駕駛的紅色皮卡車,并順線追蹤,查清了車主張某。經小英辨認,張某正是當天將其騙至黃梅,強奸她的那名男子。隨后,黃梅警方組織精干警力來到張某的住處和磚廠附近秘密蹲守。但是張某卻像人間蒸發(fā)了一樣,不見蹤影。為了不打草驚蛇,民警改變策略,決定喬裝偵查,引蛇出洞。 4月16日一大早,黃梅警方兩名刑偵民警換上筆挺的西裝,借了一輛豪車,來到了張某的頁巖磚廠,并自稱自己是黃梅某地的建筑老板,來購買頁巖磚。廠里的的工作人員見來了生意,便立即起身接待兩名“貴客”,并稱廠長張某不在廠里。為了找出張某,兩民警又對工作人員“吹噓”道,自己正在搞一大片商品房開發(fā),需要大量的頁巖磚,要看看磚的質量和談談價格,要找個說話算數的來談。工作人員見兩“貴客”財大氣粗,是個有錢的主,不敢怠慢,立即聯系了張某,自稱在外面辦事的張某立即答應回廠洽談。隨后喬裝偵查民警立即聯系外圍民警守候在張某回廠的必經之路埋伏,當天上午11時許,埋伏民警發(fā)現張某開著皮卡車路過,一擁而上將張某抓獲。經審訊,張某對其強奸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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