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從杭州回到老家宿松的朱某萬分懊悔,這是他第一次到杭州,但并不是去旅游,而是被當作搶劫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蹲了10天。原來,朱某多年前把身份證借給了鄰居廖某使用,廖某涉嫌搶劫被浙江警方列為網(wǎng)上逃犯,朱某十分冤枉地成了“替罪羊”。
3月26日上午,正在宿松縣一家建筑工地上干活的陳漢鄉(xiāng)白鶴村村民朱某突然被公安民警帶走,原因是朱某涉嫌搶劫被浙江警方列為網(wǎng)上通緝在逃人員。到杭州之后,朱某即被羈押在看守所里。
面對突如其來的牢獄之災,朱某百思不得其解,自己此前從未到過浙江,也沒有干過任何違法犯罪的事,怎么會成了逃犯?猛然間,朱某想起了他曾在2003年將身份證借給鄰居廖某使用過,應該是廖某犯了事。
后經(jīng)宿松警方查證,廖某和朱某是同村人,2003年廖某準備外出打工前,因未滿18歲怕外出后找不到工作,就向比自己大兩歲、長相差不多的朱某借身份證。出于鄰里感情,朱某豪不猶豫地將身份證借給了廖某。2008年6月份,廖某在杭州市因涉嫌搶劫被當?shù)貦z察機關批準逮捕,而此時廖某已畏罪潛逃,由于他一直冒用朱某的身份信息,導致一直在家鄉(xiāng)做建筑工的朱某成了被網(wǎng)上通緝的逃犯。查清情況后,宿松縣公安局陳漢派出所及時與杭州警方取得聯(lián)系。很快,杭州警方解除了對朱某的羈押,此時朱某已經(jīng)在看守所里被關了10天。目前,警方對廖某的抓捕行動正在進行中。(孫春旺、蔣六喬)作者:孫春旺 蔣六喬(本文來源:中安在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