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宿松縣至今已建城2000余年,歷史悠久,文化璀璨,其中傳統(tǒng)的土葬殯葬習俗包括做七、請和尚、叫道士、請吹鼓手、燒紙錢、紙樓房、紙轎車、紙美女、請仙師看日子、抬棺游街、設立路祭、堆墳壘墓等等,內容極其豐富,是我縣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的一個典型代表,至今仍在縣城和農村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強烈建議縣委宣傳部等有關部門進一步整理、挖掘和宣傳,及早申報省級甚至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主要理由有以下幾點:
其一,可充分體現和弘揚我國傳統(tǒng)美德――孝道,老人去世后,兒女風風光光地為老人辦喪,可充分體現該兒女對老人的孝心,同時也是對子孫一種孝道教育;而且喪禮舉辦得越隆重、風光,說明這個死者的兒女越有出息,也等于是為死者爭了光。
其二,刺激了消費,擴大了內需,增加了就業(yè)。辦一整套風光的喪禮,可以用掉很多木材(如做棺材)、紙燭、鞭炮、設事、煙酒、生石灰、石材水泥,消費鏈很長,拉動效果很明顯;同時和尚、道士、吹鼓手、抬棺材者、幫忙者等等,可以增加很多用工。
其三,可以為我縣提供一個很有特色的旅游產品,特別是抬棺游街,幾十輛車子披戴白花,加上綿延幾百米浩大的送殯隊伍,帆帳林立,錦綢緞被成行,一路鑼鼓喧天、鞭炮齊鳴、馬路上百車停行讓道,蔚為壯觀,又有特色,很有觀賞價值。特別是對外地和城市游客,如果看到這種盛況,一定會產生強烈的心靈震撼,從而對我縣的特色文化留下深刻印象。
其四,在辦喪事過程中,既有和尚,又有道士,佛教和道教兩種不同的宗教,在宿松人辦喪這個載體中完美、有機地融為一體,非常特別,充分體現了國家的宗教自由政策,也大大促進了我縣宗教事業(yè)的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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