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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4-6-18 23:02:52|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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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編號 2014053000014
信件標題 危房改建是一視同仁嗎?
受理時間 2014-05-30
辦理狀態(tài) 已辦理
領導批示 縣委書記王華:
承辦單位 城管執(zhí)法局
辦理結果 關于“危房改建是一視同仁嗎?”和“危房改建超面積誰來管”的回復
“小文”網友:
您好!
您于5月30日分別給王華書記、胡海生副縣長信箱的來信我們已閱辦,關于您來信中提到的“城墻南路黎明家的違法建設”的問題,現回復如下:
經查:城墻南路20號一戶危房改造戶主為黎承明,該戶于2013年10月28日取得了334平方米危房改造手續(xù),批準層數為兩層,檐口高度7.7米,批準建房長為24.95米,寬為7.66米,目前該建筑正負零以上屋檐高為8米,因超建,執(zhí)法人員責令其停工,并下達責令停工通知書,今后執(zhí)法人員將加大該戶的巡查管控力度,一經發(fā)現其動工建設,將堅決予以拆除,同時歡迎您的舉報與監(jiān)督。
以上是我單位對您來信的回復,如果您對回復意見不滿意或有新的意見建議,請直接與我們聯系。聯系電話0556-7831033,感謝您對“二違”指揮部工作的支持!
特此回復
縣違法用地違法建設集中拆除行動指揮部
二0一四年六月九日
回復時間 201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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