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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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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發(fā)表于 2011-11-17 20:59:20|來自:中國安徽安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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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安徽
我知道一些情況,那天上午,那個女孩和她伯母帶著自己的孩子和她堂哥的兒子在他們村子旁邊的樹林里玩。被鄉(xiāng)里干部看見了,以為那個女孩是超生的。鄉(xiāng)里的干部問那個女孩是誰家的,女孩的伯母就說她是從深圳回來娘家的。下午鄉(xiāng)里干部就來女孩家的那個村子檢查,當時那個女孩抱著一個孩子。鄉(xiāng)里的計生員就說“沒有證不能住娘家”。女孩就生氣了,后來吵起來了。
其實女孩人很好的,也很好相處,她是個很熱心的人。她就是氣那個人說她不能回娘家住,那句話觸動了她的底線。
[b]人家嫁那么遠,帶著孩子歡歡喜喜回來看家鄉(xiāng)的親人和朋友,計生員還不讓她住娘家,她就火了。那個計生員家里肯定也有親人會走娘家?怎么不換位思考一下?人家從千里之外帶著孩子回來一趟容易嗎?
你們說人家住在哪里他政府的人憑什么管,那是人家的合法權(quán)益,是公民的人身自由。再說那個女孩是在國企上班的,人家只能生一個孩子,不用政府查她,她自己還要飯碗呢。
后來村里干部去她家協(xié)調(diào)了,她就算了。她說她也有錯,當時她也不該發(fā)脾氣。
我覺得這件事情,政府的人責任大,他們沒有好好和人家說清楚為什么查人家的證。還有,人家嫁那么遠,很難得回家一趟。突然有人不讓她住娘家,她當然生氣了。要劃分責任的話,計生員負80%的責任,女孩負20%責任。建議政府對該計生員進行法制教育。出來辦事就代表了政府的形象,不能限制人家的人身自由啊!
計生辦該管的不管,不該管的偏要管。真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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