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李方平近年所從事的部分公益法律工作) 各位同事、志愿者、各合作伙伴、各位師友: 2011年4月29日傍晚,北京公益律師李方平在商談過一樁就業(yè)歧視公益訴訟案之后失去聯系,當晚李方平的家人向110報警,后又向海淀區(qū)羊坊店派出所報案,報案獲受理。 至5月1日下午5:30,李律師失去聯系已超過48小時,李方平家人電話詢問羊坊店派出所,派出所稱仍無任何有關李律師的音訊。特此告知。 今天,我們陸續(xù)又收到大量的各界來電、來信,詢問李方平律師的消息,表達了對李方平長期從事的反歧視、反壟斷、服務弱勢群體等公益法律工作的欽佩和贊賞,并表示了對李方平家人的慰問,以及表示愿為尋找李方平律師助一臂之力。在此表示誠摯的謝意! 附:李方平近年所從事的部分公益法律工作 《城市快報》:天津乙肝歧視第一案開庭報道(2006年6月14日。注:該案被評為2006年全國十大影響性訴訟之首) 《南方周末》:關于消除“乙肝歧視”的公民意見書(胡星斗、李方平,2006年10月17日) 《中國青年報》:律師醫(yī)生“公民提案”建議審查導致乙肝歧視的15部法規(guī)(2007年3月13日) 《北京晚報》對我國乙肝隱私侵權第一案的立案報道(2008年3月5日) 《法制早報》:協助河北邢臺“艾滋”母子向醫(yī)院討公道(2006年4月16日。注:該案被評為“2006年河北省十大法治事件”) 《法制日報》:中國艾滋病就業(yè)歧視第一案(2010年08月26日)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之聲”關于中國基因歧視第一案的開庭報道(2010年2月2日): 北京電視臺《首都經濟報道》:殘疾人狀告地鐵 呼吁出行無障礙(2007年12月4日) 《杭州日報》:中國反壟斷第一案正式立案 北京網通成被告(2008年9月19日) 《北京青年報》:律師訴中石化違反《反壟斷法》(2008年12月7日) 《東方早報》:退票新規(guī)第一狀:火車票不退,遲到旅客起訴北京鐵路局(2010年12月7日) 《新京報》:兩公民上書高法建議統(tǒng)一城鄉(xiāng)人身損害賠償標準(2006年03月21日) 《新快報》:小保安許霆ATM機取款案被判無期徒刑,律師向全國人大遞交公民建議書(2008年1月9日) 《上海法治報》:李方平律師參與發(fā)起義務服務三鹿奶粉受害家庭的“志愿律師團”(2008年9月23日) 新華社:李方平律師向工信部申請預裝“綠壩”軟件公開聽證(新華社北京2009年6月15日電) 陸軍 2011年5月1日 電話:15801431641 SKYPE: lujun3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