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應家人之約一起回老家許嶺做清明。因喜歡釣魚,聽釣友講不少人在烏汊小有收獲,因此隨車帶上釣具。可天公不作美,春陽似火,微風細浪,不宜垂釣。加之水清且淺,十米之外水深不足一尺。因而把工具袋放在岸邊,一邊洗沾在鞋上的泥土一邊嬉水,似有樂趣。約一刻鐘后一小艇載四人過來,問我不釣魚為何不離開,我笑答洗洗鞋再走。為首一人喝令必須立即離開,我仍笑答洗完鞋就走。他立即跳下船把我的工具包搶走,開船揚長而去。走時我問為首人尊姓,答姓陳,叫陳勝武(可能是諧音)?上乙惶诐O具不下千元,包內(nèi)還有手機,所有的工作生活聯(lián)系全部中斷了。 回來細想,我確有釣魚動機,但沒有行動。當時有一大家人全在附近家中,我只要喊一聲就可能發(fā)生群毆,但我沒有這么做。請問:是誰賦予他們沒收我的工具的權力? 宿松水產(chǎn)養(yǎng)殖大戶到底給周邊老百姓和縣財政或鄉(xiāng)鎮(zhèn)財政帶來了多少實惠? 養(yǎng)殖戶與周邊老百姓應是唇齒關系,何以如此強硬過激,怎能和諧相處? 陳勝武如此跋扈囂張,無視法律,誰給他撐腰? 真難怪沿湖老百姓與養(yǎng)殖戶矛盾日益深刻。回來后打聽到烏汊湖歸一洪姓老板承包,請釣友們評評理,事情不大,個人利益也不大,但影響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