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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僅僅是個話題而已
節(jié)假日期間,“加班費”問題成為熱議話題,其中不少人表示加班費不能如愿拿到。媒體調查顯示,超過一半人表示兩節(jié)加了班,但其中有87%的網友表示沒有加班費。對于“如果沒有領到加班費,會怎么辦?”有70%的人表示會采取消極怠工的方式來反抗,6%的人會去單位協商或者向有關方面反映。此外,還有3%的被調查者表示會選擇辭職。(10月3日《新京報》) 說到“加班費”,我不由自主地聯想到“高溫費”,按理說,勞動者能把“加班費”或者“高溫費”列入維權的內容,似乎已經是在一種勞資關系相當平等、報酬待遇相當合理情況下的“斤斤計較”了,就像赴一場大宴,通吃了山珍海味后發(fā)現少了一道甜點。但事實并非如此,許多勞動者不是在“赴宴”,而是在“搶食”,是在用逆來順受地接受權利的打折換取生活的相對安定。在這樣的勞資關系下,“加班費”只能是個話題而已。 “加班費”體現在勞動報酬中的比重是不大的,如果在公平合理的勞資關系下,在相關部門的有效監(jiān)督下,哪個企業(yè)或部門會在“加班費”上落下話柄?正因為這個看來僅僅屬于缺陷的問題,所以才反襯出公民社會的短板:法治旁落、公權乏力、資本強勢及權利之殤。而“加班費”引起的很像是維權的話題,實則是抓住了一個相對淺顯的問題,借以能掙到一點算一點。但是,“加班費”這個缺陷是更多的權力失缺中的一小部分,是在更多的不公平中溢出的,因此也就像其他既成的不公平現象一樣,難以得到完滿,“87%的網友表示沒有加班費”就是事實。 誠然,我們不能說相關部門一點沒有重視,就在中秋節(jié)前,最高法院最新司法解釋規(guī)定,用人單位隱匿加班證據應該擔責。然而,只有“6%的人會去單位協商或者向有關方面反映”。由此可見,雖然依法有據,但大多數人對于權利的折損,還是沒有積極維權的勇氣。這當然不能歸咎于勞動者的軟弱,問題在于現實的就業(yè)市場環(huán)境讓勞動者望而卻步,在總體利益得失的衡量中,甚至在生存的壓力之下,明知權利受損也不敢維權。 這是有多種原因造成的,在當前的市場競爭中,企業(yè)的逐利欲望尤為突出,這雖然可視為企業(yè)追求利潤最大化的本性。但在企業(yè)的生產過程中,勞動者的權力和利益理應受到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保護。在理論上,勞動者的權利雖然規(guī)定得相當具體,但在實際中還是沒有落實到位,資本注重利潤而不重視勞動者權益的現象普遍存在,這和許多地方政府對發(fā)展經濟的迫切心態(tài)是有關的,在著重企業(yè)利益的目標中,職工利益往往是被忽視的。對職工本身而言,就業(yè)市場的現狀是令他們擔憂的。2009年末,我國登記失業(yè)人數首次突破900萬,達915萬人。一職難求成為中國社會的難題。在如此的就業(yè)困境下,企業(yè)和勞動者的地位就再也無法平等了。就拿曾被輿論說三道四的富士康來說,照樣應聘的隊伍排成長龍。這種現狀下,平等的勞資關系就有點像企業(yè)給勞動者的恩賜了。在這樣的情形下發(fā)生企業(yè)和勞動者的利益博弈,前者明顯占有強勢地位,勞動者拿什么和企業(yè)抗衡?因此,只有“3%的被調查者表示會選擇辭職”,而大多數人可能還在被辭退的擔憂中。 如此看來,“加班費”不是完善職工利益的唯一缺陷,而是全社會面臨的一個尷尬,既不能指望紙上談兵的法規(guī)條文,更不能奢求資本的良心發(fā)現,而要靠有力的執(zhí)行公共政策去激活法治效力,糾偏失衡的勞資關系,使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對等。解決好這個問題也不是局限于勞動報酬的意義,如果在涉及到人民生活基礎的勞資問題上,由于法治、權力、資本、權利的四方權力失衡,勞動者的權利被忽略,迫使公民在明知權力折損的情況下,不愿、不敢依法依制維權,這樣的社會現狀就不能稱之為公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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