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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安慶市宜秀區(qū)人民法院一審遠程視頻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張文娟涉嫌貪污罪一案,并當庭宣判,以貪污罪判處被告人張文娟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4月至2022年6月,被告人張文娟在擔任安慶市宜秀區(qū)殘疾人聯合會財務出納期間,利用其經手、管理現金支出、報銷等職務便利,采取篡改支付憑證以及收入、支出不記賬等手段,侵吞區(qū)殘聯專項資金等公款共計人民幣1462161.17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文娟在擔任安慶市宜秀區(qū)殘聯出納期間,利用受委托經手、管理國有財產的職務便利,采取篡改支付憑證等手段,非法侵吞公款共計人民幣1462161.17 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綜合被告人具有坦白、退繳部分贓款等量刑情節(jié),并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掌上安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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