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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弘揚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增強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文南詞的保護和傳承力度,根據《宿松縣2021年度文南詞“131”工程實施方案》精神,縣非遺保護中心成立了專家評審組,對征集的劇目進行了評審,現將入選劇目予以公示。
如對評審結果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反映到縣非物質文化遺保護中心。
公示時間: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16日
附件:宿松縣2021-2022年度文南詞“131”工程入選劇目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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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0 09:30 上傳
宿松縣文化旅游體育局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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