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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3日,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孫某犯危險駕駛罪一案,并當庭宣判,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孫某拘役兩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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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4 14:23 上傳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2021年11月6日18時至20時許,孫某與同事在南昌市東湖區(qū)后墻路聚餐,席間孫某飲用約半瓶紅酒,聚餐結(jié)束后,孫某與同事步行至某KTV唱歌。22時許,孫某駕駛私家車從酒店駛出,行駛至勝利路與民德路交叉口被執(zhí)勤交警查獲。執(zhí)勤交警對孫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期間,經(jīng)過60余次呼氣、歷時近18分鐘才完成呼氣式酒精測試,結(jié)果為117mg/100ml。隨后交警將孫某帶至醫(yī)院提取血樣。經(jīng)鑒定,孫某血樣中酒精含量為102.68mg/100ml。2021年11月7日,孫某歸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2021年11月8日,孫某被公安機關(guān)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孫某在公共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血液中酒精含量達102.68mg/100ml,其行為已構(gòu)成危險駕駛罪。被告人孫某有坦白情節(jié),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孫某逃避公安機關(guān)依法檢查,并企圖阻礙公安機關(guān)執(zhí)法,酌情從重處罰。公訴機關(guān)的量刑建議適當,本院予以采納。根據(jù)被告人孫某的犯罪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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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4 14:23 上傳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孫某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部分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媒體記者等旁聽了庭審。
此前報道:
近日,江西南昌一醉駕司機孫某(女)被交警查獲后找熟人“yu wei”(諧音)一事備受關(guān)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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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4 14:23 上傳
視頻截圖
11月6日晚,在江西本地媒體聯(lián)合南昌交警進行“夜查酒駕”的直播中,一駕駛瑪莎拉蒂的女子孫某涉嫌醉駕被交警查獲。
直播視頻顯示,孫某以各種理由不配合吹氣檢測,此外,孫某多次對民警稱“叫yu wei過來”,執(zhí)勤交警回應(yīng)“叫誰過來都沒用”。
9日晚,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南昌公安 發(fā)布通報稱,據(jù)嫌疑人孫某供述,其并不認識名叫“yu wei”(諧音)的人,系因當時喝多了酒,害怕車輛被扣,希望在現(xiàn)場能夠規(guī)避或減輕處罰。
通報指出,經(jīng)查,該市公安系統(tǒng)共有6名姓名諧音為“yu wei”的民警,他們均與孫某不認識,且無任何關(guān)聯(li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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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4 14:23 上傳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東湖法院、@南昌公安、@南昌交警、青蜂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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