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10月16日,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安徽中醫(yī)藥大學原校長王鍵受賄一案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王鍵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對其違法所得人民幣608.618734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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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7 08:19 上傳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1998年至2018年間,被告人王鍵利用擔任安徽中醫(yī)藥大學黨委委員、副院長、黨委副書記、院(校)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承接工程項目、校企合作、醫(yī)藥器材經(jīng)銷、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608.618734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鍵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其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企業(yè)經(jīng)營、工作安排、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收受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數(shù)額特別巨大。
鑒于王鍵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實,系坦白;收受部分財物屬犯罪未遂;案發(fā)后,積極退清全部贓款;認罪認罰,悔罪明顯等,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jié),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據(jù)此,依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后,被告人王鍵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來源:安徽網(wǎng)、大皖客戶端、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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